官方:云南玉昆主帅安德森对比赛官员有不当行为,被禁赛3场

作者:小小主编发布时间:2025-04-24 15:05:27阅读次数:0

中足联官方宣布,云南玉昆主帅安德森在4月20日与长春亚泰的比赛期间对比赛官员有不当行为,被禁赛3场,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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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昆俱乐部因未按要求完成官方比赛流程和采访等原因被罚款10万元。


公告原文如下

足联纪字(2025)14号

关于对云南玉昆足球俱乐部及主教练约恩-安德森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5年4月20日,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第八轮场序第59场,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与云南玉昆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长春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各方情况说明及听证,云南玉昆足球俱乐部队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官方比赛流程、新闻采访延迟及下半场比赛延迟开球的违规行为。云南玉昆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约恩-安德森对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云南玉昆足球俱乐部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二、对云南玉昆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约恩-安德森予以禁止进入体育场馆3场,罚款人民币3万元。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告中提到的条款如下

第十三条 仅适用于自然人的处罚

(一)警告(黄牌)。 (二)罚令出场(红牌)。 (三)停赛。 (四)禁止进入球员休息室和/或替补席。(五)禁止进入体育场馆。 (六)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六十四条 延误比赛、弃赛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参赛球队未按规定时间(指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规定的开赛时间)或人数参加比赛的,或因参赛球队原因不能按时开赛的,视为延误比赛;延误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 5 分钟)的,视为弃赛;参赛球队中断比赛虽未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但造成不良影响的。上述情形可根据情节给予下列处罚:(一)罚款。 (二)比分作废。 (三)扣分。 (四)禁止转会。 (五)其他处罚。 前款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对责任人将按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十九条 未遵守官方比赛流程

球员、俱乐部官员或其工作人员未按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相关规定或要求完成各项官方比赛流程的,将给予球员、官员或俱乐部下列处罚: —23—(一)通报批评。 (二)罚款。 (三)停赛。 (四)其他处罚。 前款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未列明行为

本准则未列明的违规违纪行为,纪律与道德委员会有权参照本准则相类似的规定给予处罚。对其他违反《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章程》或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由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有关规定未明确的,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可视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形、情节及危害后果,参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酌情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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